近日,根据《省社直属学校负责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》(川供发〔2020〕25号)文件精神,结合两所直属学校工作实际,省社对《直属学校负责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》中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调整,制定了《2021年度省社直属学校负责人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》(川供审〔2021〕157号)。
2021年度直属学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教学科研(天府工匠摇篮建设)、学生管理、招生就业、社会服务、党的建设、安全保障、资金资产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、表彰奖励等8个一级指标,23个二级指标,共计120分。省社将据此对2021年度两所直属学校负责人工作绩效进行考核。